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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审计整改 南京30家地方金融组织收回风险资产1.56亿元

近日,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积极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促推动监管的13家小额贷款公司、8家融资租赁公司、9家融资担保公司先后收回风险资产1.56亿元。

2023年2月至6月,市审计局在我市国有地方金融组织运营及风险防范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金融企业存在贷款“三查”不到位、不良资产数据失真等问题,涉及问题金额52.35亿元。对此,审计提出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应加强融资租赁行业、保理行业监管力度,密切关注小贷公司经营情况及风险状况,合理配备专职监管人员,提升专业监管能力,督促相关企业尽快制定尽职免责相关制度和准备金制度等建议。

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采纳审计建议,成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制定工作举措,细化整改任务,举一反三落实整改。组织全市近60余家租赁和保理企业近180人次参加金融系统培训。设置三个监管处室对全市“7+4”类行业实施监管。针对小贷公司经营风险防范及处置,下发监管提示函11份,整改通知书16份。调低3家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评级并限制其开展新业务。通过开展企业合规经营指导,推动各金融企业共计收回风险资产1.56亿元,对于未如实反映的不良资产重新调整五级分类,补充计提各类准备金1508万元,问责人员7名。促进市政府出台《推动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4份,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出台《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暂行)》等监督制度9项,相关地方金融组织出台《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2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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