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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8月4日,我市印发新修订的《盐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包含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区域应急联动、应急豁免、应急终止、应急保障、责任奖惩、预案管理、附则等12个方面的内容,既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措施,又结合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总体上有四个方面亮点: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应急预案》提出设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明确市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和办公室主任,细化市应急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同时提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成立专家委员会,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提供科学技术支撑和指导。

二是设立了新的预警分级标准。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城市预警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应急预案》修订了预警启动标准,黄色预警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或连续两日AQI>150;橙色预警调整为预测连续两日AQI>200,或连续三日AQI>150;红色预警调整为预测连续三日AQI>200,且日AQI>300。

三是提高了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预案》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并报送当地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能有效落地、便于监督。

四是实施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根据企业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监测监控水平以及运输方式清洁化水平等将对重点行业进行严格的绩效分级,对不同环保绩效水平的工业企业,采取更加精准、科学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并明确要求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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