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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下山,村里农作物遭殃

被破坏的油菜地

近日,有市民向京江晚报报料称,丹徒区高资街道巫岗村长期有野猪在山地边缘出没。更糟糕的是,它们时常结伴下山来吃粮食、拱苗木、损毁农作物,给当地村民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然而,野猪又是“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村民不能捕杀。眼看野猪在山中繁殖得越来越多,为害越来越大,村民心中着急但又拿不出好办法。

实地采访

庄稼、苗木被成群野猪糟蹋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上巫岗村西岗自然村3组组长李明,一同开车进村现场采访。西岗自然村是一个依山而建的村子,沿着弯弯曲曲的山路一路开进去,可以看到当地农民在山里种有多种作物,有小麦、油菜,也有苗木、毛竹等经济作物。

在西岗自然村1组,有一片大约40亩的水稻田,虽然已是春季,但部分田里仍然留着没有收割的成片的水稻。走到一道田埂旁,李明指着泥地上一个又一个的凹坑说:“这些坑都是山上下来的野猪糟蹋水稻后留下的脚印。因为被野猪经常拱吃,这片水稻田损失严重,所以农户去年秋收时干脆放弃收割。”

眼下的天气在变暖,正是油菜生长的好时期,李明又带记者来到一片毛竹园旁的油菜田。他对记者说,这片油菜田是一位姓朱的农民种的,有二三亩的面积。“你看,这些油菜最近都被野猪啃了不少,长不起来了,几乎绝收。”他指着只剩下根部或被吃过叶子的油菜说。

为害范围

多个村庄均有野猪出没

巫岗村的山地与巢凰山连成一片,它们是一个山脉。当地人告诉记者,从2012年开始,巫岗村的山地里发现有野猪出没的踪迹,起先只有两三头,但野猪的繁殖速度很快,经过近几年繁殖,目前靠村子的山里至少有上百头之多。它们一般成群结队下山觅食,大的体重有300斤,一般的有一百六七十斤,还有小野猪达到七八十斤。

“现在,巫岗村的徐湾、铁炉、张家庄、蔡家庄、东湾、磨盘、迎驾庄、毛家庄等各个自然村以及临近的韦岗村,沿着巢凰山山脉边缘的村庄都有野猪出没。”李明说,“每到傍晚六七点钟,天一有点暗下来,成群结队的野猪就下山到粮田里、菜地里找吃的了。它们拱吃的农作物包括山芋、玉米、油菜、稻谷、树苗等,并且吃一部分拱一部分,严重的甚至颗粒无收。”

村民纠结

捕杀不得眼睁睁受损失

野猪出没毁损庄稼,但村民如今只好眼睁睁地看着,无法捕杀。据村民说,野猪属于“三有”(有益、有经济价值、有科研价值)野生保护动物,不能随意捕杀。“一方面是野生动物资源要保护,生态环境要改善,另一方面是村民的经济利益长期受到损失。我们心中感到很纠结!”李明说。

李明告诉记者,去年,徐湾自然村有一位村民捕杀了野猪,被公安机关罚款。“这之后,村民们就不敢再捕杀野猪了。”他还举例说。“早两天的一个下午,大概6点钟,有村民打电话给我,说野猪又来糟蹋庄稼了。我赶到新大坝旁的一座山坡上,看到有七八头野猪正在田里拱吃着油菜、小麦。我来了也没什么好办法,只得和其他农民一起把这群野猪赶进山里了事。”

对于野猪的不断侵犯,记者采访中看到,有承包大户已在采取办法,防范野猪为害。在新大坝林业队,有一片苗木林建起了隔离网,起到了防护屏障作用。据了解,承包这片山地的叫朱永林,他在这里种植了70亩的美国红枫。因为时常有野猪下山拱树苗、搞破坏,他去年工钱、树苗的损失加起来有上万元。今年,他下决心花了几万元,给这片苗木林安装了隔离防护网。

村民呼吁

希望政府给予补偿

在香山的一处山坡上,村民李大爷去年在这里种植了6亩玉米和4亩水稻。面对记者的采访,李大爷无奈地说:“野猪现在多着呢,时不时下来吃我的玉米、水稻,吃了不少啊,去年减收上万元。我希望政府和有关方面能够给予经济补偿!”

维护人民群众财产权和保护野生动物是一对矛盾,巫岗村野猪为害的情况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据了解,面对这道题目,国家有关法规对保护农民的财产利益是有依据的。

据《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社会力量,采取生物技术措施和工程技术措施,维护、改善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场所和觅食条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环境监视、监测。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对人身和财产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因保护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偿要求。经调查属实并确实需要补偿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 (干光磊)摄影 干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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