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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级普惠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设立 单户企业和个人总额度最高1000万元

为进一步引导金融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日前,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共同印发《苏州市级普惠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整合现有市级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各政策性产品的风险补偿资金,设立苏州市级普惠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

据了解,《办法》共六章五十条,包括总则、组织架构、运行管理、风险管理、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和附则。

首先,完善资金池管理架构。《办法》通过构建统一的管理体系,明确统一的资金池管理人,由市财政局牵头履行资金管理职责,联动各行业、领域管理力量,充分提升资金的流程化管理、专业化监管等方面效能。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手段的运用,为风险补偿资金池规范、高效运作夯实根基。

第二,提高风险补偿效率。《办法》通过明确资金池管理人的审核、划拨职责,强化资金池管理人的管理能动性,提高风险补偿效率,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同时有效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

第三,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一是设立风险补偿额度上限,明确单户企业和个人可申请多种市级财政支持普惠金融产品,但风险补偿额度累计上限为1000万元,发挥杠杆效用,合理控制风险。二是设置风险补偿额度预警机制,并对应设置专项子产品年度风险补偿额度,当触发风险预警指标时即暂停补偿,待查清原因、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后再行恢复。三是强调绩效管理及监督检查。

此外,建立统一线上平台。以本次整合为契机,拟对应开设苏州市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财政普惠金融专版”,构建政策发布、企业申报、部门审批的一体化流程,实现对资金池运作的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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