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市劳务派遣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工作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可向人社部门申领。
根据有关规定,申领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中任一人员类型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人员已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不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劳务派遣单位申请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为自有员工部分和被派遣劳动者部分补助资金累计之和,均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确定。实际用工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非企业性质单位不享受。
劳务派遣单位收到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后,应在30日内将涉及实际用工单位部分资金拨付至用工单位。用工单位在收到劳务派遣单位拨付的资金后,应在15日内向劳务派遣单位出具资金到账确认函。劳务派遣单位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并留存备查。(记者 刘景侠 通讯员 杨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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