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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采取四项措施规范村(社区)卫生机构运行

宿迁网讯 为了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卫生机构管理工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促进村(社区)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增强法纪观念,年初以来,宿豫区采取四项措施规范村(社区)卫生机构运行。

强化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宿豫区持续加强对村(社区)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通过召开廉政教育会议、组织观看医疗反腐视频、旁听法院庭审、签订廉洁承诺书等形式,帮助工作人员充分认识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专业的技能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成为群众信赖的“健康守护者”。

加强管理,建立防范机制。宿豫区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落实各项核心制度,加强村(社区)卫生机构的管理工作。该区通过建立健全防范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发生,确保群众在就医过程中的安全与权益。

明确待遇,落实保障制度。为了激发村(社区)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宿豫区提高职称补贴标准,对于获得临床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给予住房公积金补贴待遇。该区通过提高待遇标准、完善保障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强化监督,保持队伍纯洁。宿豫区聚焦过度诊疗、欺诈骗保、非法收购和销售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对涉及医疗腐败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努力树立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良好形象。

宿豫区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四项措施强化了村(社区)卫生机构管理工作,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该区将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巩固村(社区)卫生机构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蔡关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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