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强领导班子 答好南通“发展四问”
我市出台加强市级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十条措施
7月16日,记者从南通市委组织部获悉,南通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选育管用”等方面创新提出十条措施,着力锻造一支具有忠诚品质、拼抢血性、坚韧意志、团队精神的“狼性”干部队伍,为奋力推进“三个全方位”、答好南通“发展四问”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市级机关是执行大政方针的“操盘手”、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也是联系服务群众的“连心桥”、维护社会和谐的“压舱石”。建强领导班子,市级机关职能优势才能充分发挥。近日,市委组织部对市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开展了全面集中调研。针对当前领导班子存在的年龄结构老化、干部交流不畅、专业干部缺乏等问题,市委组织部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提请市委研究出台了《措施》,全面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关职能体系,大力建设“政治型、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领导班子,培养更多“狼性”干部为南通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开展“四型”领导班子建设。《措施》提出,深化运用“五突出五强化”选人用人机制,扎实推进“江海砥柱锻造工程”,努力实现市级机关领导班子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为民服务更加主动、担当作为更加务实、能力素质更加过硬、班子结构更加优化、廉洁从政更加自觉的目标。
选优配强机关部门正职。机关部门正职是南通市高质量发展的骨干力量。《措施》明确,选拔具有相应领域专业素养或工作经历,并作出过突出业绩的干部担任市级机关部门正职;将年富力强、具有县(市、区)党政班子工作经历、统筹驾驭能力强的干部选配到部门正职岗位;加强日常了解和分析研判,动态建立部门正职储备库;探索建立部门正职履职“述评考”机制,完善领导干部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常委会测评正职制度,全面掌握其履职情况。
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结构。除科学合理确定市级机关领导干部提名和任职年龄界限,用足用好职务职级并行政策外,《措施》要求加大年轻干部选配力度,每年有计划地配备40岁以下年轻干部,动态达到“市直单位领导班子配有40岁左右干部的,不少于相应班子总数的三分之二”的要求。
合理配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通过“全市范围筛选、单位党组推荐、职能部门把关”等方法,发现和储备一批女干部、党外干部人选,建立健全培养锻炼、适时使用、定期调整、有进有出的工作机制,并严格落实党外干部必配部门的配备工作。
大力推动干部交流轮岗。《措施》在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规定的基础上,明确要求市级机关部门正职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纪检监察、组织、公检法部门的副职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满10年,其他部门副职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应当交流;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职满5年的,应有计划地交流;市级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满5年的,应当调整分工。探索推行市级机关领导班子“额位制”配备,从系统外统筹安排的交流干部一般不少于本部门领导成员的三分之一。
提升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措施》强调,市级机关部门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业化能力专题培训。每年有计划地选派100名左右市级机关干部,到国家部委、省直机关和发达地区以及金融机构、大型国有企业挂职锻炼,到全市中心工作、重大项目一线帮助推进工作,到镇街村居、开发园区实践锻炼。
探索干部分类精准管理。针对市级机关干部的工作性质、岗位特点及其干部成长的不同规律,分类制定培养和使用措施。对优秀年轻干部,适时放到重要和关键岗位使用;对专业领域干部,突出源头管理,加大交流力度。
规范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注重与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交心谈心,并统筹安排好他们的工作。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晋升职级。杜绝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离岗、离职现象。
切实抓好“三项机制”落实。要激发市级机关干部队伍活力,必须贯彻执行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措施》要求,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升降、评先评优挂钩,明确了优先提拔晋升、暂缓提拔晋升、进行组织调整的具体情形。
建立完善科学选任机制。《措施》要求,完善综合分析研判制度,运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集中调研、巡视巡察等结果,动态掌握各部门领导班子运行质态。同时,建立问题对账销号制度,“一人一事一策”抓整改。并建立干部源头培养机制和干部工作联动机制,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所有机关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记者 张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