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南通市财政部下达至我市的首批用于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47.8亿元已下达至南通各区县,由各区县统筹用于落实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
即日起,南通市将集中办理微型、小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下达的资金将全部用于支持区县落实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
市财政局预算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管范围,依托直达资金监管系统实时反映、动态监控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市财政局将严格资金流向监管,确保及时足额退还留抵退税资金。(记者 龚秋瑾)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