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讯 梅雨季快来了,家住启东市的范先生计划把家里的阳台修缮一下。范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处10多平方米的阳台,修理费竟然高达14000元。为这事,他把维修队的老板扭进了派出所。
14日中午,老夫妻俩寻思着梅雨季快来了,老宅上的阳台漏水需要修缮,两人便根据名片上的地址,找到了一家修理店。老板热情接待,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店铺老板拟定了一份合同,合同上写着材料费37元一斤,但具体费用,合同上并没有说明。范先生心想,阳台只有十几平方米,最多也就千把元钱。于是,范先生就把合同签了。
15日上午,老板来到范先生的老宅,经过几小时的忙碌,阳台修葺完毕。但在结账时,范先生纳闷了:小小阳台,维修仅用了几小时,居然开价要14000元修理费?范先生压根就没带这么多现金,赶紧打电话给女儿。在电话里听父亲一番描述,女儿估计父母被坑了,果断报警。
当地处警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调解。老板表示自己“有理有据”:材料用了395斤,每斤按照合同约定的37元计算,并没有乱收取费用。进一步询问之下,民警发现这家店铺既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对各种材料进行明码标价。老板自知理亏,收取范先生2000元钱后离开。
民警提醒市民,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如果需要对漏水的屋顶进行修补,应找具有资质的建筑部门,并在维修前和对方签订详尽的合同,这样施工质量才会得到保障。
记者彭军君 通讯员姜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