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讯 (记者袁晓婕)13日下午,通州区法院对9名交通违法犯罪的驾驶员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分别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保险诈骗等罪名,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到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1月25日,被告人曹某驾车途经二甲镇通运桥村十一组地段时,与路边行人曹某某及其女儿姜某某发生碰撞,导致曹某某当日死亡、姜某某经抢救无效于同月28日死亡。通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情节特别恶劣。鉴于其犯罪后主动滞留现场等候处理,有自首情节并作出部分赔偿,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判处曹某有期徒刑四年。
法庭上,9名被告分别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包庇,保险诈骗等罪名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到四年有期徒刑。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通州区不断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该区共查处酒驾500余起,危险驾驶5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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