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黑色别克小轿车夜晚意外坠河,奇怪的是,救援人员赶到事发河道展开紧急救援时,却意外发现事故车内空无一人,车内驾驶员凭空“消失”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6月22日下午,记者从如东警方了解到与此案有关的个中详情。
黑夜中轿车四脚朝天翻沉河里
6月21日晚,多位家住如东县岔河镇的居民意外发现,有一辆黑色小轿车趁着夜幕坠入金水湾花园附近河中。
“车子直接就从马路上冲下了河坡,车身一侧先是重重撞在河沿上的一株高大的杨柳树上,将树皮撞掉了好大一块,紧接着,又径直朝河中冲去,”在事故现场附近恰好看见这一意外事件的目击者陈先生,向本报记者介绍说:“轿车落水后,在涉事河道中不断下沉,没多久,就只看到一个黑黝黝的车腹半露在河面上,车体大部分都淹没到河水中。出事河道水位大概在三米左右,河面也蛮宽的。如果不及时救援,驾驶员肯定有生命危险。”
反映此事的几位当地村民们说,接到报警后,事发辖区如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岔河交警中队的民警很快赶到事发地点展开紧急救援和现场调查。
然而,出人意料的一幕出现了:落水车辆被打捞上岸后,车内却空无一人!那么,车内驾驶员到底到哪儿去了呢?调查中,有当地村民向调查此事的处警民警反映:小轿车坠河后,曾看到有一名小伙子从事故车内拼命爬出逃生,上岸后去向不明!
民警确认救捞过程车内无人
“岔河交警中队是在21日晚上21时01分接到公安110指挥中心处警指令的,称在岔河金水湾有一汽车发生单方事故 ,车辆掉入河中司机生死不明。”6月21日,如东警方一位警官向本报记者介绍说,事故发生时,岔河中队民警王海峰和协管员徐冯二人正在岔河镇油米厂路段展开例行巡逻。
接到公安110处警指令后,民警王海峰和协警徐冯立即赶赴现场,中队长陈国军随后赶至现场;与此同时,岔河派出所、刑警六中队、119消防队、交警大队事故科、交警大队朱亚昌大队长等领导也陆续赶至事发地。经查,现场位于岔河金水湾花园小区西侧南北水泥路西侧南北河内,即如东XZ01线建设桥以北约300米处,确认一辆黑色别克牌轿车仰翻于河中。
民警王海峰和徐冯到达现场后,看到车顶朝下淹没在河水中,下水后,民警王海峰发现驾驶室一侧的车窗都是开着的,王海峰用腿探入车内后发现车内无人。为核实车内准确情况,民警王海峰和协管员徐冯一起再次检查车辆中是否有人,同时在车辆周围水域内搜寻,最终确认事故车内确实无人。
车借于他人肇事者涉嫌酒驾
奇怪了,事故车的驾驶员到底到哪儿去了呢?在事故调查现场,其他民警通过打捞出水的车辆上的汽车牌照号,迅速查询到车主张某的信息,并与其取得联系。
接到调查民警打来的电话后,在南通的车主张某向警方解释:其名下的涉事别克小轿车,这些天一直借给家住如东县岔河镇的朋友徐某驾驶。
掌握有效线索后,调查民警迅速赶至如东县岔河镇兴发村的居民徐某家中。于当夜22时50分左右,民警在徐某家中找到了他。面对前来调查此事的民警,徐某承认了涉事别克小轿车在金水湾花园坠落河中发生单方事故的事实,并确认车上无人,无人员伤亡。
由于徐某本人供述事发当晚与朋友喝了酒,据此,民警随即将其带至医院抽取了酒精测试血样。随后,以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为由,传唤徐某到岔河交警中队进行询问谈话,徐某承认了其饮酒后驾驶“别克”小轿车且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的事实。警方同时了解到,徐某在当地做生意,曾因危险驾驶被如东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因醉驾经历被吊销驾驶执照,徐某同时还涉嫌无证驾驶。
记者 周朝晖 彭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