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讯 因钱款问题和生活琐事,丈夫残忍将妻子杀死,而后选择自杀。去年10月,启东市汇龙镇东邦公寓发生一起骇人命案,该案近日一审开庭。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昕水出庭支持公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担任审判长。法院经审理认定男子邓某犯故意杀人罪,当庭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邓某,今年57岁,启东人,高中文化。女子顾某,52岁。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6日晚,被告人邓某与妻子顾某在位于启东市汇龙镇东邦公寓的家中,因钱款问题和生活琐事争吵不休。次日凌晨0时35分,邓某打110报警,民警到场了解情况并做工作,并将夫妻二人带到派出所至凌晨1时30分回家。因顾某纠缠不休,邓某感觉生活无望,产生杀死顾某后自杀的想法。3时许,邓某手持家中的靠背木椅对坐在餐厅桌旁的顾某,采用椅子猛砸头部、脚踩腰部的方式致顾某当场死亡。嗣后,邓某剪断家中天然气橡胶连接管,并用美工刀割腕自杀未果。经法医鉴定,顾某系遭钝性外力作用致肝脏破裂、头面部多处损伤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法院综合邓某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对邓某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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