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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北园新村车位改造后收费遭居民质疑

我市北园新村车位改造后,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酌情提出收取停车费,然而,这一规定引发该小区一些居民质疑。

绿化区域改建停车位――

建成后方便了居民停车

位于我市崇川区濠东社区的北园新村,是个建成时间较长的老小区,小区分为北园附3号和北园3号两块区域,系开放式和封闭相交错的管理小区。

前不久,根据有关部门统一规划,该小区进行了公共绿化区改建公共停车位改造工程。

“改建停车位后,停车确实比原来方便多了。这是政府为居民做的实事和好事。”见记者在现场拍照,一位居民主动介绍说。

业委会发公告要收费――

居民认为这笔钱不该收

“前不久,小区业主委员会在新村内发布了公告,要向居民收取一定的停车费。虽说钱不是太多,但是,这一做法还是引起了大家的质疑,明明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为什么小区业委会却拿公共停车位来收取费用呢?这一点,实在令人不解。”7月3日下午,北园新村一位居民指着区内公共停车位向本报记者介绍说。

记者在现场采访中同时了解到,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发布的有关公告中,对收取停车费提出了如下的标准:1.本小区业主第一辆车收取20元/月、第二辆车收取30元/月,第三辆车收取40元/月,以此类推;2.业主子女不住本小区的、但需经常往来的每月每辆车收取10元。

“我们认为这笔钱不应该收。并且,需要向业主说明的是,这笔钱收取的依据是什么?收取后用于何处?这些问题,都要向业主说清楚。”当地居民反映说。

业委会期满正在重建――

政府称应遵守自治规定

为了进一步了解此事,本报记者随后想向当地业委会进一步咨询详情。然而,在小区大门口,记者却意外看到一份告示,上写“北园11幢至18幢小区全体业主:本届业委会已于今年6月17日期满结束。为了业委会工作的延续,自即日起期盼有能力、有意愿的业主通过推荐与自荐方式向居委会提议组成新一届业委会,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本小区全体业主。”落款时间为7月2日。

记者随后从南通市公共服务中心“12345”政府热线了解到,工作人员已接到市民相关情况反映,崇川区政府对此作出解释:一、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六十四条之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小区内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业主需交纳停放费。二、政府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增设部分停车位也是为了缓解小区内机动车停放难的矛盾,但不改变小区原有的物业性质,小区居民仍须遵守小区自治管理的各项规定。

记者周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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