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通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获悉,第二届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将在本月底届满,新一届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昨天启动,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市检察院或各县(市)、区检察院报名。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七种情形”实施监督,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这项制度于2010年开始在全国推行,而我市早在2004年就率先试行。
据了解,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此次将面向全市居民选任60名人民监督员。被选任的人民监督员有权通过开展权利告知、监督评议、座谈走访、执法检查、案件庭审观摩等形式,监督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办理。
与以往人民监督员全部由组织推荐产生的做法不同,这次选任报名采取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5月6日至10日,在市检察院和各县(市)、区检察院设立报名点接受报名。报名条件、选任程序和相关要求通过中国·南通网、南通检察网向社会进行公告,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和最终选任的60名人民监督员名单也将通过网络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