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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行政审批出提速组合拳

  中国江苏网11月11日讯 程序简化、简化、再简化,速度快点、快点,再快点!我市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工商企业注册登记三大类审批业务,再次创造性优化审批方式,服务基层企业和广大市民——

  前两天,南通凯富物流有限公司到市政务中心申请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原本需要在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及税务机关窗口申请证件,虽然都在一个政务中心,但一个个窗口跑下来,算上排队也要两三天才能办好。在推行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后,公司申请人只向并联审批一个窗口递交了材料,“早上来,中午就办结了。”

  记者昨日从市政务中心获悉,从本月起,我市全面实施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工作,各职能部门将严格按照流程规范,坚持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最大限度方便办事企业和市民。

  而在此前,市政务中心已会同市建设局、南通工商局等部门连续出台了三个文件,明确对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三大类审批业务,再次创造性优化审批方式,服务基层企业和广大市民,为行政审批进一步提速增效再出“组合拳”。

  “组合拳”之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

  8项举措全面优化并联审批流程

  承诺总期限由35-50个工作日压缩至22-30个工作日

  观音新城是我市近阶段集中开发的区域之一,需要安置的拆迁群众多、安置房建设任务紧。特别是世伦路东光阳路南地块、青年路北太平路东地块、观音山镇东北角地块以及滨河五期地块四个安置房项目急需开工。如何让这些百姓期待的民生工程尽快上马?按照我市优化后的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意见,项目单位在资质报批、准备立项的同时,就请设计院先行设计方案文本,相关部门则提前进行设计方案审查,为施工图设计做准备,有效节省了项目前期报批时间,加快了项目开工建设。

  据了解,我市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并联审批起步较早,但与行政审批发展的新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差距。改革出新已是必然。通过市政务中心与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局等部门的多次研究讨论,我市采取了整合审批流程、明确主办部门、压缩审批期限、容缺模式审批、提前介入服务、共享网络平台、简化收费手续、完善中介服务等8项措施,全面优化并联审批流程。

  市政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原实施办法相比,优化后的并联审批给广大企业和市民带来三大便利:一是突破了分阶段审批,对第一阶段的立项审批和第二阶段的方案审查可并行实施;二是压缩了承诺总期限,整个审批业务链的承诺总期限由35-50个工作日内压缩至22-30个工作日;三是推出了预审模式,对存在前置条件,但对部门审查在技术上不存在关键影响的,按已取得前置许可的假设先行审查。通过这一举措,相关审批职能部门按照“整合流程、同步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反馈”的要求,实现了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全面提速增效。

  “组合拳”之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

  坚持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

  企业早上来申请登记,中午就可办结

  2012年,我市在全省13个地级市中率先开展了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的试点,并于今年顺利通过了省专家组的考核验收。

  在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市各相关部门共同研发了企业注册并联审批系统,实现了部门业务审批系统和并联审批系统的联通与数据交换,更大幅度压缩了审批期限,降低了报审成本,强化了监督约束,提高了审批效率。南通富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到市政务中心申请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务。通过并联审批,申请人上午过来,中午就办好了,效率之高让企业经办人都有些不敢相信。市政务中心企业登记并联审批窗口工作人员施兵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已有63家企业在并联审批窗口申请登记,基本上都是当天办结。

  值得期待的是,围绕全面实施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工作,各职能部门将严格按照流程规范操作,坚持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与此同时,市政务中心还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不断研究改进并联审批工作,促进企业登记注册并联审批工作实施得更加顺畅、高效、便民。

  “组合拳”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

  多部门集体验收,发现问题一次告知,一并整改

  大大缩短了竣工验收周期

  今年9月,位于新城区的通大附中迎来第一批学生。但在8月20日,该工程建设项目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市政务中心得知这一情况后,根据联合竣工验收试行办法,迅速联合市城建局组织规划、消防、环保、绿化、节能、档案及卫生等部门,于8月22日开展了联合竣工验收,将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一次告知建设方,使其一并整改,大大缩短了竣工验收周期。最终,在8月31日学生入校前顺利完成验收,保证了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而这一建设项目若按照原竣工验收程序开展,费时费力,很难在学生入校前完成验收投入使用。事实上,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一直是我市力推的一项审批制度改革,在部分县市也曾有试行。但由于市县两级在管理模式上的差异,解决主体合法性、操作局限性和设置科学性的问题,成为市级层面必须正视解决的。

  此次出台的试行办法,明确了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同步开发了联合竣工验收信息系统,建设单位、职能部门及各单位领导可按照系统分配的权限,通过互联网进行录入信息和督查,解决了联合竣工验收相关信息共享的问题。试行办法还明确了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的条件、程序、专项验收承诺期限及申请复验等内容。市政务中心主任辛鸿堂介绍说:“通过前期先行先试的几个项目实施情况来看,建设单位节省了报审成本和验收时间,职能部门做到了各司其职,已初步形成了联合验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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