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8日讯 亲戚家新房落成,一名女子前去祝贺。宴席结束后,喝得醉醺醺的女子驾着电动车返回,结果在途中连撞了两辆轿车。后经警方测试,女子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醉驾标准值。昨天,据处警民警介绍,海门查获首例女子醉驾案,涉嫌醉驾的女子姜某不但要赔偿两辆被撞坏的轿车损失,还被警方罚款50元。
现年50岁的姜某家住海门某镇,平时以卖菜为业,为人豪爽,喜欢喝酒。10月5日,她同住一镇的一名亲戚家新房落成,她去祝贺。在中午的宴席上,她从这桌敬到那桌,干了一杯又一杯,直喝得满脸通红。
下午1时30分左右,酒醉饭饱的姜某惦记着傍晚还要到市场去卖蔬菜,便摇摇晃晃开着电动车返回。她沿着老通吕公路由东往西行至四甲镇四杨村村部地段时,一不留神,电动车撞上了同向行驶的一辆轿车尾部,摔下车来,手上擦破了皮,而轿车的车尾则被撞坏。
就在轿车司机报警时,姜某推过被撞坏了电动车,准备驶离现场。心急慌忙的她刚走出没几步,就一头撞上了对面来的一辆轿车车门上,造成轿车车门瘪陷,而电动车则被撞得支离破碎。幸运的是,姜某只是受了点皮外伤。
接到报警的货隆交巡警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在确认姜某无生命之虞的同时,民警发现她浑身散发着浓烈的酒味。经呼气测试,姜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9毫克,超过醉驾标准值。
鉴于姜某涉嫌醉驾电动车,民警将其连人带车扣下,带至中队调查。根据相关法规,警方依法作出裁决,醉驾电动车交通肇事的姜某除赔偿两辆被撞坏的轿车损失外,被警方罚款50元。沈晓雷 陆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