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辆公车当时没有挂牌 图片来自报料人微博
6月22日,一名网友在微博上报料,称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副局长夏某,5月1日带着儿子公车私用,不仅酒驾还不挂牌照,被他抓了个正着。随后,当地公安及纪委回应称,当时夏某独自开车外出公干,并未带儿子同行,其驾驶的车辆确实摘了车牌,这已受到处罚。
现代快报记者 胡涓 严君臣
网友发帖
公安局副局长私用摘牌公车
网友“@南通公民张维民”介绍,5月1日下午5点30分左右,他在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一家银行门口,偶遇正准备倒车离开的夏某。其称,当时这辆别克车前后都没挂牌照,副驾驶座上坐着一名不到30岁的年轻男子。
“我和夏某是认识的,当时指出他是摘了牌照公车私用。那个年轻人自称是夏某的儿子,态度很嚣张,后来我们就吵了几句。”该网友表示,后来夏某父子俩都离开了现场,将车留了下来,他便拨打纪委的电话反映。当天夜里,通州区纪委工作人员打开后备箱,发现了两块公车牌照。记者了解到,这位网友所说的夏某,现任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兼副局长。对此,通州区公安局昨回应称,夏某分管该局公安维稳工作,当天驾驶公车外出是为了执行巡逻任务,由于是节假日,他没有叫上司机,便独自开车出行。将车牌卸掉,则是由于维稳工作性质需要。
纪委回应
无牌上路属实但没公车私用
南通市通州区纪委党风室张主任介绍,当时举报人反映了三个问题,夏某公车私用、驾驶无牌公车、还打了人。“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目前情况已经查明,我们也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张主任称,纪委找到了目击证人,并调取附近监控录像,证实夏某并没有出手打人;至于公车私用,经调查得知,当天下午4点至5点30分,夏某正在执行出巡任务,属于公车公用。此外,纪委还了解到,当天中午11点,夏某曾携妻、子前往兴仁岳父家吃饭,“一家三口均是乘坐213路公交车去的,也有监控为证。”
此外,经调查,当时夏某的儿子恰好在附近的新华书店买书,是偶然遇上的。由于事发当时举报人并没有反映夏某酒后驾车,这一点到现在已无从查证。关于驾驶无牌车辆,张主任说,牌照是驾驶员在事发前一天摘下的,夏某发现了这一情况,但没有将牌照安回去。目前,通州公安已就此对夏某作出扣12分、200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