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是实施增减挂钩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增减挂钩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方案和指引,具有综合性、指导性和实施性。前期,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3﹞326号)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各地按照统筹城乡发展、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积极开展新一轮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明确规划期内拆旧区和建新区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并组织了对各地专项规划成果进行了市级审查,审查通过后按程序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目前,我市丰县等7个县(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2026年)全部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准。
我市将继续积极指导各地做好专项规划实施工作。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专项规划确定的控制规模和布局以及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管理的要求,统筹安排拆旧规模,规范做好土地复垦项目管理;坚持耕地保护优先,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复垦形成耕地的后期管护,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加强建新区用地管理,确保建新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供地政策,鼓励建设用地“减量化”,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