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11日讯 (记者 苗蓓)南通市先于全国试点早在2011年就完成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补贴的制度并轨,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市人社局昨日消息,至2013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7.71万人,覆盖率为100%,惠及319万人,各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2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而在南通,2006年就率先在全国试点,探索建立了新农保制度,成为全国首个实现新农保参保人数破百万的地级市;2011年,我市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至去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人数为141.92万人,发放人数全省第一,发放率100%;基金积累总额为88.57亿元;城乡居保经办服务“四个不出村”建成率达78%。我市先后获得了全国农保先进单位、全省农保先进集体等十余类奖项。
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其中,基础养老金由财政全额承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分级负责的制度模式。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费给予补贴,多缴多补。对低保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对象参保实行重点帮扶,政府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标准的50%至80%,全力做到“应保尽保”。
同时,我市不断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去年,全市137.93万人的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80元,当年财政支出增加1.66亿元。我市还开创性地将市区11万被征地农民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了市区被征地农民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常态化对接。至去年底,市区被征地农民已全部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中5.5万人到龄开始享受退休养老金,最高每月养老金达到11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