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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出台市级“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

为创新行政执法监管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乱象,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出台《淮北市市级“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积极推进“综合查一次”制度全面实施。


《清单》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3家单位牵头,涉及“综合查一次”事项41项,主要包括事项名称、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主要检查内容等,检查事项覆盖了淮北市校外培训机构、典当行、测绘资质单位、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食品生产企业、娱乐服务企业、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预约出租车)企业、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等等。《清单》强调部门联动、协作配合,明确牵头行政执法部门和协同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牵头”原则,牵头部门按要求具体负责“综合查一次”检查事项的组织实施、检查结果汇总等工作,协同部门根据自身监管职责,积极参与配合“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检查前,除依法不予公开和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外,要将检查时间、依据、方式、部门等内容事先向检查对象通报,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主动自查自纠。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综合查一次”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不断提升“综合查一次”制度执行质效,为淮北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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