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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四力”齐发拧紧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阀”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消除交通、消防安全隐患,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主动作为,强化举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出行。

在统筹安排上协同发力。将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列入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和重点产品质量监管目录,建立健全电动车经营主体档案及监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电动三轮(二轮)车销售网点联合检查的通知》,将电动三轮(二轮)车源头管理工作纳入市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月度任务,定期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成立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分工,明确工作时限和要求,层层压实责任。

在监督检查上铿锵有力。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城管、经信等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电动车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生产企业及产品型号是否经过工信部许可,整车是否具备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18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户1867家次,发现问题均已按要求整改。

 在综合治理上靶向用力。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持续对经销商、在售商超等重点区域进行监督抽查。今年以来,全市系统共抽查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303 批次,不合格产品32 批次,不合格产品企业全部依法开展后处理整改工作。召开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集体约谈会,现场签订《电动二轮、三轮车销售商规范经营承诺书》,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举报线索即来即办、当天跟进处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质量违法案件。

在宣传引导上不遗余力。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设置宣传台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发布并张贴《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相关违法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和《致电动车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持续开展消费品质量“三进”消费者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正确选购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产品。深入生产企业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进行条文宣讲和政策解读,严禁企业生产非标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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