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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增一批省级园林式居住区、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路

近日,浙江省建设厅印发《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路评审结果的通知》,公布了136个园林式居住区(单位)、53个优质综合公园、79条绿化美化路。其中,我市9个园林式居住区(单位)、2个优质综合公园、5条绿化美化路上榜。

9个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分别是金地风华和樾园、龙都丽园、天宸湾、灵山未来社区、金宸花苑、翡翠湾商住小区、碧桂园翡翠公馆、松溪新语和云和县实验小学,2个优质综合公园分别是凤凰山公园和锦江湖公园,5条绿化美化路分别是城南路、东环路、长松路、君子路和紫薇北路。

据悉,浙江省从2016年度开始启动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路评选,每年一评。被评为优质公园需规模适宜、生态良好、设施完善、功能完备、管理规范,不仅要看公园的基本条件,还要从公园的规划设计与建设施工、绿化管理、环境卫生和设施管理、服务和安全管理、景观效果等五个方面综合考评。而“绿化美化路”指城区内植物配置科学合理、绿化效果良好,景观优美的城镇道路,评选从规划设计、管理养护、景观效果等三个方面予以亮分。

此次创评工作对我市推进“新时代山水花园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具有积极作用。为做好此次创评工作,市园林中心从年初即开始调查摸底,通过初步筛选、资料收集、基础设施提升完善等大量基础性工作,经初评结果上报省建设厅,并在11月中旬,顺利完成省建设厅组织的2023年度绿地建设、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路等现场抽查工作。

自2016年创评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累计创成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61个、优质综合公园27个、绿化美化路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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