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是第10个全国“放鱼日”。当天,阜阳市2024年市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暨全国“放鱼日”同步增殖放流活动启动,向茨淮新河投放120万尾鱼苗。
上午10时许,在颍东区插花镇茨淮新河铁路桥下,2辆满载鱼苗的货车驶来。在现场,工作人员临水搭建放流台,依次提桶将一批批鱼苗投入河中。活动当天共投放鲢鱼、鳙鱼、青鱼等鱼类苗种120万尾,这是我市连续第9年在茨淮新河实施“以渔净水”工程。
通过前期招标,本次放流鱼苗由颍上县四大家鱼苗种繁育有限公司供应。所有鱼苗均经过药物残留检测,并依法实施了苗种产地检疫。专家组现场通过测量体长、体重、观察活性等方式,对鱼苗的数量、规格、品质等进行了检测和验收,确认放流鱼苗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相关规定。阜阳市惠颍公证处对本次增殖放流活动进行了现场公证。
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是恢复渔业资源、净化水质、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自2011年以来,全市各级农业及水产业务部门在淮河、颍河、泉河、茨淮新河等主要河流累计开展放流活动100余次,放流鲢鱼、鳙鱼、青鱼、草鱼、鳊鱼、橄榄蛏蚌等水生生物苗种2亿尾(只)。
为了保护渔业资源和增殖放流成果,目前我市对淮河干流阜阳段、茨淮新河、黑茨河、谷河等27处渔业水域实施禁渔制度。禁渔期间,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活动(含垂钓)。
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强化执法监管,切实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捕捞行为,确保增殖放流活动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