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日,扬州民生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扬州市公园条例》正式实施。7个多月来,《扬州市公园条例》实施情况如何?7月23日召开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相关情况的汇报。
编制“公园体系发展与保护规划”
明确公园位置、面积及四至范围
市政府在汇报中透露,扬州市对公园条例的实施是“动真碰硬”推进。市、县两级政府把贯彻实施《条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市政府加大了公园建设管理在县(市、区)、功能区年度综合考评中的考核分值;近期将出台《扬州市公园管理考核办法》,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对县(市、区)、功能区公园进行管理考核;市财政还分别安排了500万元和5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公园考核和树木栽植奖补。
在制定配套措施方面,2018年初,市政府制定相关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成了《扬州市公园名录管理办法》《扬州市公园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扬州市开放式公园分类分级管理标准》《扬州市开放式公园管理规程》等文件的起草,正在组织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编制完成了《扬州市公园体系发展与保护规划》,明确了全市公园的具体位置、用地面积及四至范围,将于本月完成专家评审;正在编制公园名录、建设名录信息系统,强化公园目录管理。
据了解,市政府正在督促相关部门倒排计划、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和制度文件,所有配套制度确保在8月底全部出台。
全市已建成并开放免费公园310个
统筹推进大中小公园均衡布局
《扬州市公园条例》的施行,为扬州市公园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据了解,全市公园体系建设初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并对外开放的免费公园310个,其中综合公园38个、社区公园186个、口袋公园58个、专类公园28个,公园面积2672万平方米;全市66个乡镇959个行政村共建成1022个“五个一”文体广场。2018年计划建成65个开放式公园,已经建成18个,基本建成22个,其余25个确保年底前全部完成。
在持续加大公园建设力度的同时,统筹推进城市大、中、小公园均衡布局和系统建设,初步形成了分布科学、层次分明的城市公园体系。建成了廖家沟生态公园等十大城市生态中心,有效构建了区域生态网络和生态格局;新建、改建了三湾公园、明月湖公园、花都汇生态公园等一批综合公园,全面提升了城市中心区域品质;均匀布设了一大批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真正落实了便民为民的理念,城市公园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在公园设计、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注重生态、体育、休闲等功能的叠加,2018年以来,各县(市、区)、功能区在加快推进新城“公园+”、老城“+公园”的同时,着力推进1个“公园+”试点项目,重点突出配建商业综合体、城市书房、邻里服务中心等设施,探索打造“公共空间+公共服务+居民住宅”的格局。当前,正在组织开展“100场健身活动”“16场民俗活动”和“80场园林园艺活动”进公园,进一步丰富市民业余文化生活。围绕迎接省运会和省园博会,实施了重要区域、重点部位及主要道口园林园艺化改造,推动了扬州园林艺术与城市建设的融合发展。
完善“三片两廊多点”公园体系
着力打造各地公园建设特色品牌
据了解,扬州市将坚持便民、为民、惠民的原则,制定更加贴近居民的公园体系布点方案,加快完善“三片、两廊、多点”的公园布局体系(“三片”即蜀冈生态片区、江淮生态走廊、仪扬河-夹江生态廊道三大片区;“两廊”即贯通古运河绿廊、建设环古城公园;“多点”即针对公园覆盖缺失的居住密集区域建设一系列公园绿地)。按照“将城市公园体系作为两个盛会在扬州交融叠加的第一标志”的定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65个公园建设任务,着力打造各地公园建设的特色品牌。
针对目前存在的公园长效管护方面的问题,扬州市将引导公众参与管理,加强与社会团体合作,进一步扩大“公园管家”队伍,利用“游客+管家”为公园管理“找茬”“把脉”,广泛招募、鼓励志愿者参与公园管理。
“公园+”试点如何推进?据悉,扬州市将把公园体系建设与大运河文化带、江淮生态大走廊、科技综合体建设结合起来,突出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严要求管理。进一步加大“公园+”试点工作力度,加快探索在全市10个1平方公里的大型城市公园周边配建商业综合体、科技综合体、高品质酒店、高品质公寓,在中小社区公园配建邻里中心、农贸市场,在新建小区内部配建园林景观、健身步道,同时推行新建中小学校和大型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等建筑密集、人口密集场所周边公园一体化、标准化配建,放大公园体系建设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