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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住房保障出台系列惠民新政

  8月23日,市房管局召开扬州市区住房保障政策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一系列惠民新政:2018年起,市区住房保障进入新阶段,改革现有公租房保障制度,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公租房保障方式;实施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保障;大力实施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不断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9月1日-10月31日到社区申请

  人均收入放宽至2700元/月

  2018年9月1日到10月31日,市区住房困难家庭可以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乡镇政府)社区申请住房保障,邗江区、广陵区房管部门和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在2019年3月15日前完成终审,并对社会进行公示。

  同时,扬州市将对以往年度符合条件的、合同将到期的公租房保障对象进行年审。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仇武双介绍,年审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诚信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2月28日;第二阶段重点核查,时间为2019年3月1日-6月30日;第三阶段社会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1日-7月10日,分别在申请时户口所在社区及所入住的保障房小区进行公示。

  相比往年,2018年申请住房保障的收入准入标准线有何变化?

  据了解,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合市区住房保障工作实际,2018年度公租房租赁补贴和限价房实物配售保障收入准入标准线定为2700元/人·月(相比2017年的2600元放宽了100元),公租房租赁货币补贴分档收入标准线分别为城市低保(特困职工)户:1900元/人·月、2700元/人·月。

  申请家庭要准备哪些手续?按照要求,申请家庭持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的证明;婚姻状况、住房情况等有关证明。城市低保(特困职工)家庭另需提供《扬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扬州市特困职工证》,孤寡、烈属、一级残疾等有关证明。

  公租房保障首次采用

  “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组合

  2018年起,面向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类型分两种,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和限价商品住房保障。

  “公租房保障首次采用实物配租保障和租赁补贴保障模式。”据了解,实物配租保障,主要面向市区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由政府提供房源供其承租,房源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保障家庭按照建筑面积0.75元/平方米·月标准缴纳租金。

  租赁补贴保障,主要面向市区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在市场自主租房,政府按照保障对象经济状况分档予以补贴。

  首先是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且持有城市低保(特困职工)证的家庭,按照1-2人户保障建筑面积5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保障建筑面积65平方米、18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发放,补贴额=(保障建筑面积-该户住房建筑面积)×18元/平方米·月,每户每月托底保障360元。

  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家庭,按照1-2人户保障建筑面积5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保障建筑面积65平方米、16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发放,补贴额=(保障建筑面积-该户住房建筑面积)×16元/平方米·月,每户每月托底保障320元。

  人均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与80%之间的家庭,按照1-2人户保障建筑面积5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保障建筑面积65平方米、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发放,补贴额=(保障建筑面积-该户住房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月,每户每月托底保障200元。

  2018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房源100套,均为现房,房源地点在联谊南苑等,具体以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实际提供的房源为准。

  限价商品住房保障

  为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70%

  记者注意到,住房保障的另一种方式为限价商品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售方式,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政府提供限定价格和套型面积的房源供其购买,价格限定在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70%左右,具体以物价部门评定价格为准。

  1人户家庭限定购买65平方米及以下套型,2-3人户家庭限定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套型,4人及以上户家庭限定购买120平方米及以下套型,具体以实际提供的房源为准。

  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实物配售房源300套,期房,均价7700元/平方米,有65平方米以内、80-90平方米、100-120平方米三种套型,地点在佳家花园五期,土地性质为出让,不动产权证备注为“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需符合《扬州市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

  申请公租房条件

  ■申请家庭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具有3年及以上时间市区常住户口

  ■申请家庭未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宅基地等,下同)

  ■申请家庭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但截至申请时无房时间已满5年

  ■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下

  ■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并且通过民政部门(总工会)年度审核连续享受城市低保(特困职工)2年及以上的在保低保(特困职工)家庭

  申请公租房房租补贴条件

  ■申请家庭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具有3年及以上时间市区常住户口

  ■申请家庭私有住房(含政策性住房,下同)和承租的公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下

  ■申请家庭购买或享受过人均20平方米以上的政策性住房,但截至申请时无房时间已满5年

  ■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并且符合住房保障家庭经济状况的认定标准(具体准入标准线在每年住房保障申请工作启动时公布)

  购买限价房条件

  ■申请家庭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具有3年及以上时间市区常住户口

  ■申请家庭未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

  ■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下

  ■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并且符合住房保障家庭经济状况的认定标准(具体准入标准线在每年住房保障申请工作启动时公布)

  注意,同时符合几种保障方式准入条件的家庭只能选择一种保障方式,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须在退出当前保障后方可重新申请其他保障方式

  摇号定序、抽签定房、复核签批、发放归档

  配租、配售规则向社会公布

  扬州市住房保障分配实行“摇号定序、抽签定房、复核签批、发放归档”制度。

  以公租房为例,如果选择了实物配租保障,扬州市将对符合实物配租保障条件的家庭,在配租房源时实施摇号定序、抽签定房。摇号确定抽签顺序号后,再由申请人按顺序号抽出要承租的具体房源地点、楼幢、室号。摇号抽签配租过程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具体配租规则由市房管部门在实施配租工作前向社会公布。

  如果选择了租赁补贴保障,扬州市将对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家庭,公示期满次月起开始发放租赁补贴。租赁补贴发放需严格执行“复核签批、发放归档”操作规范。

  以限价房为例,扬州市将对符合限价商品住房实物配售保障条件的家庭,在配售房源时实施摇号定序、抽签定房。摇号确定抽签顺序号后,再由申请人按顺序号抽出要购买的具体房源地点、楼幢、室号。摇号抽签配售过程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具体配售规则由市房管部门在实施配售工作前向社会公布。

  特殊情况

  军队抚恤优待对象等优先保障

  住房保障有何特殊情况呢?记者注意到,首先,申请人系女30周岁及以上、男32周岁及以上未婚的,可按一个家庭单独申请。

  离异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间从离异之日起须满3年。根据离婚协议约定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判定获得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级残疾)的不限定离异年限。

  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军队抚恤优待对象和伤病残退役军人、环卫工人、公交司机、见义勇为人员、重残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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