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忠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志芳、范天恩,秘书长刘晓明出席会议,会议由沙志芳主持。副市长刘禹同,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进行了联组审议。关于市政府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委员们建议,要加强制度设计,强化对国有资产全覆盖全方位全流程多层次的管理;加强对国有企业关键风险点的监督和管理,尤其对重大项目、对外投资、受损资产核销、重要问题决策等重点风险点进行防控;强化对查出问题的整改,要分清责任,跟踪督查,确保到位;盘活用好国有资产,构建政策金融主渠道,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进行资本运作,放大效应;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既要有正向激励,也要有惩戒和约束,要精准施策,分类考核。
关于市政府《关于推进科创名城建设、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委员们建议,要多方面听取意见,超前谋划2020年以后我市科创名城发展任务、目标及定位;把创新链、服务链和产业链结合起来,助推扬州高质量发展;对现有的各类资源进行挖掘、整合、利用,加强对现有人才培训培养力度;从政府层面提供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优质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激发企业自身创新能力。关于打造永恒城市经典若干规矩的决议(草案),委员们建议,要制定出台规矩的相关细则,增强规矩的可操作性,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关于《梅岭路东延跨古运河大桥及高桥路下穿通道工程项目调整永久性绿地用途和邗沟风光带绿化景观提升项目的议案》的审查,委员们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设计方案审查、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对永久性绿地保护补偿全程监管,保证补偿面积、质量不变。
会议表决通过《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决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表决通过关于打造永恒城市经典若干规矩的决议。表决通过关于同意调整古运河风光带部分永久性绿地用途及邗沟风光带永久性绿地相关事项的决议。表决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的意见。表决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联系指导的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杨跃为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会议决定免去金香平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宋德文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正义委托,李忠盛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奏唱国歌后,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誓下,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