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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扬州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

  近日,78岁的缪某顶着酷暑,特地赶到扬州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给“说服自己”的律师李伟送上一面感谢锦旗。

  不久前,缪某因邻里纠纷冲动对他人进行辱骂,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四日处罚决定,但因年事已高,不执行处罚。缪某想不通,自己明明是为了大家的利益,反倒受到惩罚,于是向扬州市人民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在同意调解后,案件流转到了扬州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执业经验丰富的李伟律师被指派负责此案。李律师认真梳理案情,多次与缪某沟通,释法明理,最终让缪某解开了心中的郁结,真切地明白了“合法的目的也不能通过非法的行为实现”。

  今年以来,扬州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启动前引入协调化解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进行政争议纠纷源头化解见真章、出实效,答好服务为民答卷。

  搭建实体平台,

  拓展行政争议化解渠道

  今年2月,依托扬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扬州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正式揭牌成立,为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搭建平等的沟通交流平台。

  对于符合协调化解条件的案件,通过对申请人进行引导和释明,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将行政复议受理前及法院立案前的行政案件引导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化解。截至目前,中心共收到移送的行政争议45件,已成功化解18件,终止18件,正在化解9件。

  根据《扬州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办法(试行)》,扬州市在市县两级探索推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仪征市司法局联动邗江法院加强诉前调解,组织非诉中心调解员积极沟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场参与协调处理,最终快速化解三起行政争议。

  强化多元合作,

  打造联动解纷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扬州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动作为、社会多元参与”的工作思路,构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合力成效初显。

  围绕加强非诉与诉讼的有效衔接,全市司法行政部门与法院建立及时、全面、深度的互动协作,对于适宜协调化解、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行政争议,及时引入协调化解程序;化解不成的及时反馈,尽可能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建立了34家市级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扬州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业务培训、交流研讨等,进一步提升行政争议化解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选聘55名具备较高法律素养、较实群众工作经验、较强沟通协调能力的资深律师、学者、基层组织负责人,组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专家库。每件案件从中选择1—3名专家组成协调化解小组,依法参与纠纷调处。

  情理法并重,

  增强行政争议化解实效

  较之于法院和复议庭给人的威严感,调解库专家的答疑解惑、释法明理,更有助于缓和双方的对抗心理,让当事人从情感上愿意接受。在实际工作中,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多种调解形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双方时间和空间的压力,推进纠纷快速化解。

  在一起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案件中,扬州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根据案件特点,第一时间从专家库中选择了3名专家组成员。在告知当事人、确定无需回避后,立刻安排时间会商。经过3个小时面对面沟通协调,不仅让当事人了解了申请信息公开的正确部门,还适时地疏导安抚了对方的不满情绪,让其心服口服。全程仅用5天时间,就将这起争议高效率化解到位。

  “通过进一步增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良性互动,实现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预防化解延伸,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便捷、高效化解纠纷的需求。”扬州市司法局局长姚爱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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