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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高邮:“四巡一改”助推对村巡察高质量发展

  高邮市坚持做实做细对村巡察工作,生动实践“四巡一改”工作法,全面提升对村巡察工作质效。十二届市委巡查以来,已对99个村(社区)开展巡察,覆盖率达42.8%,发现问题637个,推动为民办事85件。

  坚持“分类差别巡”。在调研摸清村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170个村、61个社区进行分类。同时,将问题反映集中、村情民情复杂、资源禀赋好、软弱涣散的36个村(社区)列为重点村。针对不同类型的村(社区),分别制定巡察监督重点,建立差别化的监督清单,实行重点村重点巡、一般村常规巡。

  坚持“突出重点巡”。聚焦重点领域,紧盯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聚焦“小切口”项目,围绕“三资”管理、惠民资金、工程建设等方面,精准开展巡察,推动全市村级工程、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专项治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运用巡察立行立改,“短平快”解决群众关心的“小问题”。

  坚持“驿路有你巡”。建立对村(社区)巡察“五小”工作机制,通过“小卡片”“小喇叭”“小咨询台”“小板凳”“小本子”,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度;充分运用网格群众微信群、二维码、赠送免邮资“驿路巡察”信封等载体,拓宽监督渠道。灵活运用约访、接访、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面对面”了解和发现问题,倾听群众反映和诉求,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事项,做到“巡察为民、巡察惠民”,持续擦亮“驿路巡察”工作品牌。

  坚持“联动贯通巡”。加强巡察上下联动,契合扬州市委对重点乡镇提级巡察,同步对所辖村(社区)开展联动巡察,做到“监督清单一体谋划、问题核查一体推进、工作安排一体统筹”,增强巡察穿透力、震慑力。加强“纪巡审”贯通协同,建立“纪巡审”协作例会制度,征询问题情况、集体会商研判。加强职能部门助力,商请市镇两级财政、农业农村、民政等职能部门,协查村级债务、集体“三资”等重点事项和惠民利民政策落实等情况,增强监督合力。

  坚持“一体统筹改”。制定《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健全市级指导督导、镇级牵头抓总、村级全面落实、群众参与监督的巡察整改工作闭环机制。压实乡镇党委对村(社区)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整改督导、质效评估,推进巡察整改和深化成果运用。针对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51个村(社区)发现的重点共性问题,撰写关于村(社区)财务管理、村建工程、集体“三资”存在问题等3篇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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