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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召开

12月2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谭真主持召开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学习相关文件,部署当前工作。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杨善彤,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巧荣,市委常委、副市长卢林,副市长夏卫军、侯艳秋、周小军、缪志春、邓加忠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储开泉、市政协副主席钱义华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1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

会议讨论了《2024年城乡建设工作意见》《2024年交通运输重点工程建设工作意见》《2024年城市管理工作意见》(送审稿)。会议强调,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个项目论证研究必要性、重要性,科学合理排定每个项目的实施计划,确保实施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见效。

会议讨论了《海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海安市新通扬运河三里闸应急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海安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23年更新修编稿)(送审稿)。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响应、管理等应急流程,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讨论了《关于2023年市本级及高新区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议案》(送审稿)、《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计划》(送审稿)。会议强调,要勇于面对严峻复杂局面,主动服务大局,创新思路,埋头苦干,攻坚克难,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收支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正确政绩观,真心实意、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群众感受作为评价项目成效的重要指标,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会议讨论了《海安市2024年重点断面水环境整治攻坚方案》(送审稿)、《海安市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海安市被征地农民安置人员产生办法》(送审稿)、《海安市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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