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年初的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吴建志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设立失能五保老人大病治疗及护理专项经费的建议》。记者6月25日从市人大获悉,日前,市人社局对建议作了答复,目前正全力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明年1月1日将这项民生工作落地生根,为失能人员提供制度保障。
代表调研:
失能五保老人护理给基层带来压力
市人大代表吴建志来自宝应,长期关注农村基层问题。他在调研中了解到,农村失能五保老人的护理给农村基层带来很大的经济压力和社会压力。
吴建志代表举例说,宝应开发区小垛村五保老人、83岁的郭某,不慎摔跤后股骨骨折,小垛村为其看病花费约2万元,后续聘请专人看护106天后离世,看护费用130元/天,合计花费约34000元。宝应开发区共有五保老人145人,全县五保老人4254人,类似郭某的情况多有发生,是一个不小的需要政府部门帮扶兜底的群体。
“五保老人身患重病需要很昂贵的医疗费用,目前多由村级财政兜底承担,失能后的陪护费用,更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而且很难找到合适的人员进行陪护。”吴建志代表建议县级层面组织设立五保老人大病治疗及护理专项经费,专款专用,解决失能五保老人大病及护理问题,减轻村级经济压力和社会压力。
部门答复:
失能“五保”老人医保缴费有资助
市人社局在答复中透露了扬州市城乡特困人员帮扶情况。据了解,2017年,扬州市城乡特困人员纳入城市五保政府兜底保障对象有18483人,农村五保最高供养标准为12612元/年,最低供养标准为7590元/年,人均供养标准达8249元/年。每年7月前,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比例完成供养标准的调标工作。按照供养经费不超过10%的比例提取统筹费用,主要用于大病医疗、护理服务等。
扬州市整合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失能“五保”老人医保缴费有资助,全市300多万城乡居民纳入参保范围,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人员的全覆盖。同时,明确对扬州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等困难人员,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按个人缴费高档标准(300元/人·年)给予全额资助。通过全额资助参保,确保困难人员应保尽保,全市低收入农户6.5万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另外,对农村“五保”等困难人员大病保险实施精准扶贫的倾斜支付政策:将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线比普通参保患者降低50%,由15000元降为7500元。提高困难群体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对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患者提高5个百分点。
今后举措:
长期护理保险明年落地实施
对于失能老人来说,长期护理保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以帮助他们度过困难。扬州市对于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进展如何?
扬州市人社局在答复表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包括“五保”老人在内的失能人员护理保障工作,将建立市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人员提供保障列为市人社部门十大重点工作之一。
目前,市人社局已完成前期调研论证、项目列项等工作。3月中下旬,市人社局学习了国内先进城市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缴费标准、待遇享受等政策,调研座谈护理需求认定和失能等级评定标准,各类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护理人员服务质量评价、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长期护理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经办模式等。目前,正全力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明年1月1日将这项民生工作落地生根,为包括农村“五保”等失能人员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