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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福利院首嫁“女儿”

  16日,21岁的万康和男友来到扬州市广陵区婚姻登记处领取了结婚证。万康来自扬州社会福利院,福利院嫁“女儿”也是成立几十年来的第一次。“婆家人对我很好,但福利院永远是我的娘家,我会经常来看望你们。”面对关心她的叔叔阿姨们,万康流下了激动的眼泪。

  万康是一名孤儿,市福利院打小便是她的家。初中毕业后,万康在扬州福利院所在地湾头镇的一家玉器厂从事洗玉、抛光工作,但依旧住在福利院。在玉器街上,她遇到了现在的男友,两人因玉结缘。万康谈恋爱,成了福利院的大新闻,院长亲自带队来到男方家了解情况,男孩子不仅老实,还有一手琢玉的绝活,让他们放下心来。更重要的是,男孩的父母都很喜欢万康。

  “作为社会保障部门,我们福利院最希望看到的就是,这些孩子能顺利走上社会,不要求他们有多大的成就,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一个幸福的家庭,就是很不容易的成功。”扬州社会福利院院长蒋丽萍告诉记者。

  结婚证领过了,婚礼定在11月4日,扬州社会福利院院长蒋丽萍又忙开了。这是福利院首次“嫁女儿”,城里人家女儿陪嫁的物品,万康一样不少。到时,他们还会专门成立“婚礼筹备小组”,把冰箱、洗衣机、彩电等陪嫁的小八件送到新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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