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扬州市检察院网站获悉,该院通报了5起职务犯罪案件。6月28日,仪征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仪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程(副科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7月1日,仪征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仪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扬州化学工业园安监局原副局长郭正仙(正科级)以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7月8日,江都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建环中心副主任邹庆生以受贿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7月12日,邗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街道办副主任黄年明(副科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7月14日,经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交办,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副局长张永根(副科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实习生 尹馨 记者 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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