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22日讯 昨日,省检察院官方网站报了扬州市5名官员涉嫌职务犯罪而被查办的简要情况,其中3名官员分别在安监、水利、环保领域,另外2人是“村官”。
7月15日,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江都区安监局局长、党组书记杨恒富(正科职)以受贿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7月16日,经扬州市检察院交办,仪征市检察院依法对扬州市江都区水利局局长谭在美(正科职)以涉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7月16日,经扬州市检察院交办,仪征市检察院依法对扬州市江都区环保局副局长马宝民(副科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同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7月15日,扬州市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许巷村党总支原书记葛菊顺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决定逮捕。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7月15日,高邮市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高邮市卸甲水务站站长李才平、副站长(原会计)陈中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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