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乡三级农委干部帮助一养猪场“包装”骗补60万
新华报业网讯 江苏检察院官方微博今日公布扬州市检察院今年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情况:30人因渎职侵权被查处,其中,担任乡镇、县区以上单位“一把手”职务的有9人,一半的渎职犯罪源于权钱交易。
渎职犯罪被称作“不落口袋”的腐败,然而检方办案发现,权钱交易已成为渎职犯罪的重要诱因。30名被查处人员中,涉嫌受贿犯罪行为的多达15人,占总人数的一半,涉嫌受贿数额10万元以上的有5人。具体案件中,公职人员与商人相互串通,在收受企业主的贿赂后,滥用职权袒护生产经营中的非法行为,或者是与企业串通,参与、协助造假,帮助企业“无中生有”获取财政补贴资金。尤其是单位“一把手”手中的权力大,掌握的资源多,往往成为不法分子觊觎拉拢的对象,而不少“一把手”为了“个人政绩”或“目标考核”,在缺少有力监督的情况下,打着“集体研究”的旗号进行渎职犯罪。比如宝应县某镇镇长王某某渎职一案中,江苏天祝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提出借用财政资金,王某某虽然不了解这个公司借款的真实用途和偿付能力,但为了完成目标考核,仅口头与镇有关领导研究,就先后三次将财政资金700余万元借给该公司,资金出借后,王某某也没有认真履行确保资金安全的审查监管职责,而该款项被天祝公司用于偿还债务,最后严重资不抵债,案发时仅收回部分财政资金,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在扬州,仅今年查处的发生在涉农项目补贴领域的渎职案件就有8件10人,占查处案件的32%,涉及4个农业补贴项目,被骗取财政补贴资金高达600余万元,市、县、乡三级农业部门均有工作人员因补贴发放过程中的渎职行为而被立案查处,相互之间形成明显的利益链条。段某曾是市农委畜牧兽医处处长,负责全市“省级高效农业规模畜禽项目补贴”的监管,为了牟利,他接受一家养猪场老板的请托,在养猪场规模小,不符合财政补贴政策要求的情况下,仍利用手中的职权,把补贴项目给了养猪场,还利用熟悉补贴政策的“特长”,指导甚至替代申报人伪造虚假申报材料。为了确保该项目补贴顺利通过各级验收,段某亲自“打招呼”要求区、乡两级畜牧兽医部门帮助养猪场“包装”项目,将他人的厂房、用具等设施挂在申报人名下,从而达到经营规模等方面的要求。最终养猪场凭着虚假的项目获得60万元补贴资金,按照事先约定的返还比例,25万元也进了市、区、乡三级农业部门的“小金库”。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系列案件反映出农业项目补贴发放过程中,存在着将农业项目作为牟利手段、规范不严、监管不力等诸多问题。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