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13日讯(通讯员 李大友 戚文生 记者 罗鹏)1月13日,涉嫌“1.12”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的葛某翔(男,南通通州市人)及肇事的苏F47255号小型客车被仪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
1月12日20时05分左右,仪征市308县道(沿江公路)5KM+800M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行人姜某(男,19岁,沭阳县塘沟镇人)被一小型客车撞倒致伤,后被一辆大货车碾压,当场死亡。肇事小客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仪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成立指挥协调、现场勘查、深摸细排、安抚稳定4个侦破工作小组,有条不紊的开展侦破工作。
根据事故现场遗留的小客车前保险杠碎片,侦破小组很快确定肇事的系银灰色“海马”型号汽车,通过查看大量的事发地周围监控视频,经甄别比对,发 现一辆悬挂苏F牌号的小客车事发时途径该路段,遂将此车列为重点调查对象。经连夜追踪,1月13日上午,在仪征市十二圩土桥村鸦庄组路段将藏匿于此的肇事 车查获。后嫌疑人葛某翔迫于警方压力,向警方投案自首,并对驾车肇事逃逸经过供认不讳。
目前,葛某翔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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