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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老人优待证全省通用 可享景点公交等多项优待

  中国江苏网7月17日讯 (通讯员 武林 陈刚 记者姜涛) 到2013年底,我市《老年人优待证》和《敬老优待证》将停止使用,届时将启用《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今天扬州网记者获悉,现在凡居住在扬州的60岁以上老人,可携带二代身份证至国庆路323-4号(老市政府东门附近)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大厅或各县(市、区)优待证办理点办理新证。

  优待证全省景点通用

  据了解,我市从2012年12月25日起开始办理《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此证在全省范围内的公园景点都可使用。目前全市已办理30000多新证。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同等优待。市老龄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扬的外地老人可享受同城待遇。

  持证可享受多项优待

  办理《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可享受下列优待:

  景点优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证可以免费或半票参观浏览江苏省各公园、寺庙、博物馆、艺术馆、纪念馆等场所;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证可以免费参观浏览所有场(馆)所,景区景点。

  公交优待60-69周岁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半价,70周岁以上凭证可办理免费乘车证乘坐市区公交车。

  如厕免费老年人凭证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

  看电影半价老年人在全市各影剧院、文化宫、体育场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观看演出及比赛的,凭证享受半价优惠。

  享受津贴80岁以上老人可以享受高龄补助金,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由户口所在地的政府负责发放长寿补贴金。

  低保上浮对7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保障待遇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20%。

  医疗优待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挂号处、收费处、药房、住院处等服务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的标志,对老年人实行挂号、就诊、划价、收费、取药、住院等优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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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护理险有望实施

  本报讯(记者姜涛)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我省将把商业保险引入养老领域,探索实施养老护理保险制度,形成个人、政府和保险公司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

  据悉,如从45岁开始缴纳养老护理险,由政府、个人按一定比率缴纳,年老后如需护理,负担就大大减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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