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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非法经营第一案破获 男子倒卖千万元烟

 

  通讯员 广检诉 记者 乔国军

  为了赚取差价,我市一位姓张的男子,在没有获得国家授权的情况下,多次从河南、山东等地,先后回收数千条高档香烟,后运抵扬州加价销售。就在张某赚得金盆满钵之时,一个举报电话引起我市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记者昨从有关部门获悉,张某非法经营烟草的金额高达1700余万元,是今年我市破获的最大一起非法经营烟草案件。

 外地打工

  创业男改行

  倒卖高档香烟

  今年30多岁的张某,因家境贫困,高中毕业后辍学回家。为了改变自身的命运,张某多次外出打工。张某称,他曾在某工厂打工几年。后来,独身前往河南郑州开了一家小饭店。由于张某是外来人,其经营的饭店经常遭遇同行的价格“打压”,因上座率低,饭店陷入难以为继的困境。无奈之下,张某只能将饭店转让给一个姓黄的本地人经营。

  2012年年初,黄某接手张某经营的饭店,其间经常与张某交流饭店的管理问题。此后,黄某与张某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还经常在经济上“接济”张某,这让张某感动不己。张某表示,为了回报黄某,他在征得黄某同意以后,改行倒卖香烟。

  “听说倒卖高档香烟很赚钱,不知是真是假?”一次闲谈之时,黄某无意间聊起高档香烟倒卖这个话题,这引起了张某的兴趣。为了赚取香烟倒卖的差价,张某一边打听香烟倒卖的行情,一边向黄某筹借倒卖香烟的本金。与此同时,张某还在朋友的介绍下,搭建起一个秘密的香烟倒卖网络。

  薄利多销

  仅用两年暴富成大老板

  “每条高档香烟提价销售以后的差价,一般能达到5-10元。”张某称,刚刚开始倒卖香烟时,因收购倒卖的数量有限,加上本大利薄,张某并没有赚到多少利润。但随着数量的增加,非常可观的利润,让张某过上有车有房的富裕生活。

  据张某介绍,刚刚开始倒卖香烟的时候,因为购买的烟酒店较少,加上高昂的运输成本,以及收购香烟所耗费的“雇工”成本,经常让自己亏本经营。不过,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张某不但掌握了香烟倒卖的规律,还在特殊“雇工”的帮助下,先后从河南、山东等地,回收数量庞大的高档热销烟草,然后倒卖到扬州提价销售。

  为了拓展烟草倒卖市场,张某经常以较低的批发价格,将外地高档香烟倒卖到扬州。一些烟酒店的店主,发现张某倒卖的高档热门香烟,不仅品种齐全,价格也低于市场价,为了赚取商业利润,纷纷向张某购买各种高档热门香烟,这让张某在两年时间内,迅速成为一个大老板。此时张某账户上的资金流动总量,累计达到上千万元。

  邻居举报

  非法倒卖巨额香烟被抓获

  为了非法倒卖香烟,张某通过多种渠道,陆续回收数量庞大的香烟。然后分别倒卖至扬州提价销售。承办人员表示,玉溪、中华、黄金叶(天叶)等多种高档香烟,均在张某回收的名单之列。此外,每包售价在百元以上的高档烟,则是张某回收的重中之重。

  张某有钱之后,在多种场所吹嘘,自己倒卖香烟如何赚钱,这引起邻居的反感。为了教训性格张扬的张某,不愿透露姓名的邻居,将张某非法倒卖香烟的犯罪事实,举报到了相关职能部门。

  由于案情重大,相关稽查部门接到市民的举报电话以后,随即蹲点守候在某高速收费站,等待张某运烟车辆经过。近日的一天下午,当涉案车辆将大量高档热门香烟运抵扬州以后,稽查人员与民警将其截获。承办人员表示,除了现场查获大量的香烟以外,警方还查证张某涉嫌非法经营香烟的金额,达到1700余万元,是扬州今年查获的非法经营烟草第一大案。相关部门随即将张某批捕归案。

  摧毁团伙

  回购香烟属于非法经营

  我市检察机关将张某批捕归案以后,根据张某供述的事实,将帮忙收购香烟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及程某等人,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近日,郑州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将张某某等其他犯罪嫌疑人陆续抓捕归案,并移送至扬州。至此,以张某为首的“倒烟”团伙,被我市警方彻底摧毁。承办人员表示,为了倒烟赚钱,张某与张某某等犯罪嫌疑人,组建了一个职业倒烟团伙,分工非常明确。即张某负责出资,并联系下线买家,而张某某等人,则四处回收高档香烟,然后,将回收来的高档香烟,卖给张某进行倒卖。

  “回购香烟属于非法经营。”相关部门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的企业或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监督管理。”这意味着,除了当地烟草批发企业,其他进货渠道都是非法的行为。此时,回购香烟一旦达到五万元的金额,或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便已购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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