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14日讯 昨天下午,西湖景园小区居民李先生向本报投诉,自己一个外地人辛辛苦苦赚钱在这里买了一幢房子,结果自己缴的物业费要比本地人多。李先生还向记者展示了物业公司去年12月31日发布的公告为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市民投诉】 一家物业怎会有两套收费标准? “我们外地人来到扬州上班,一天12小时两班倒,辛辛苦苦赚点钱,买不起商品房,只好买拆迁房,没想到会遇到物业费上的歧视。”西湖景园小区的居民李先生向记者投诉。记者细问后获悉,原来是自2015年1月1日起,小区物业费有所变化。 李先生提供的一张公告上显示:经研究决定,西湖景园一期物业费调整如下:“原物业费、电梯营运费由0.5元/平方米,下调为0.35元/平方 米,公共能耗由原来的200元/户下调为150元/户。”看着下调的物业费,李先生高兴不起来,因为在告示里备注的第一条让李先生感觉及其不舒服,“外来 户不享受此政策,仍按原标准执行。” 而李先生,正是属于这种外来户之一。他表示,自己是外地人,在物业费上被公司差别对待,让他心里不服气。 【公司回应】 拆迁居民物业费 是享受当地政府补贴的 昨天下午,记者辗转联系到西湖景园的扬州皇家爱堡物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问及物业费下降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物业费下降,这怎么可能?” 对于李先生的投诉,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西湖景园一期属于拆迁安置小区,这里的居民所交的物业费降低,是经过政府及相关领导研究后,由拆迁地政府补贴一部分物业费,所以才会出现告示里物业费降低的情况。 该负责人表示:“我们党委,村、镇等各级都是开过会的,这个价格,因涉及房产证也都报备过房管局等相关机构,所以才会对新一年的物业费作出调整,这些拆迁居民的物业费是享受政府补贴的。” 对于告示里的外来户为何仍按原来的物业费水平收取,该公司负责人解释,这些所谓的外来户,是因为他们买下了拆迁安置房,但他们不是拆迁居民,不 享受当地政府补贴,所以才按照之前的收费标准收取。对此,他表示,两套收费标准并不是对外地人歧视。随后,记者将物业公司这一回复转述给西湖景园的居民李 先生,得知是因政府补贴才会有两种收费标准时,他表示可以理解,只是感觉这个“外来户”的称谓有点欠妥当。在记者的交流下,物业公司也表示,以后会注意公 告用语的准确性。见习记者 杨成喜
原标题: 小区物业两套收费标准? 因拆迁户享受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