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中医药管理局了解到,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药监局第二分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亳州市第三批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遴选和对趁鲜切制企业实施动态管理的通知》,正式启动我市第三批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的遴选工作。
据了解,中药材趁鲜切制是产地加工的方式之一,按照传统加工方法将采收的新鲜中药材切制成片、块、段、瓣等,虽改变了中药材形态,但未改变中药材性质,且减少了中药材加工环节,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障中药材质量。
为提高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推动中药材产地加工的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市对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实行遴选,符合企业自有基地和合作建设基地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基础较好的大型初加工企业等条件的加工企业,均可提出申请。由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经市中医药管理局复审和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确定第三批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名单。
据介绍,目前,我市已有33家药企被认定为亳州市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可趁鲜切制白芍、白术、桔梗、知母、丹参、板蓝根、桑白皮、紫菀、蒲公英、射干、何首乌、墨旱莲、马齿苋等13个品种。已认定的趁鲜切制企业,如需增加趁鲜切制品种,需继续参与每年遴选。
据悉,已认定的趁鲜切制企业应按要求开展趁鲜切制工作,连续两年趁鲜切制品种加工总量均低于1000吨的,或者因趁鲜切制产品被通报批评的,可取消其趁鲜切制企业资格。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强对趁鲜切制企业的日常监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规范趁鲜切制、提升中药材质量,助力全市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记者 赵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