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通如皋市公安局以法治公安建设为目标,优化机制、抓实重点,建立法治公安建设履责清单、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推动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攀升。
夯实责任根基。不断在创新执法责任体系上下功夫,严抓主要领导、中层干部、办案民警的执法责任。建立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责清单,明确全局法治工作由“一把手”主管、政委协管,各基层所队“一把手”主抓法治工作。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加强研判分析、协调解决执法问题。今年以来,如皋市公安局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8个。制定领导干部执法监督履职评查晾晒工作办法,健全执法警种和基层所队领导班子履职责任、履职动作、履职评估“三张履职清单”,压实各层级、各警种执法责任。
堵塞风险漏洞。不断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效能。创新“1+1+N”接报案体系,健全报案线索集中受理、按责分流、闭环处置、盯案督办机制。选聘13名律师,选拔18名民警组建两支“啄木鸟”执法监督队,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紧盯警情、案件、卷宗、人员、场所、财物等执法要素,建立警情日清零、例会周清点、案件月清仓、问题季清底“四清机制”,每月编发执法生态监测通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重构监督格局。对案管室进行升级改造,将案管室与综合指挥室一体化建成,办案区毗邻案管室,便于开展监督工作。通过紧盯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法制员队伍、派出所案管室“三大重点”,重构执法监督格局。全局20个派出所全部建成案管室,制定派出所案管室等级化评定实施方案,对案管室人员配置、硬件设置、法制员履职、所领导尽责等情况开展等级评定,推动形成规范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