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国家档案局批准,国家档案局8月16日发文通知,正式发布6项标准,由如皋市企业江苏华夏电影胶片修复技术有限公司和如皋市档案馆参与起草的《电影胶片档案数字化规范》(DA/T100—2024)位列其中。县级民营企业、县级档案馆参与国家行业标准起草尚属首例。
电影胶片档案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记载在电影胶片上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与文字相比,影像更直观、更形象,其利用效果更为鲜活。电影胶片档案形成年代较早,因使用材质、保存环境等因素影响,同时,因缺乏专用设备、专业技术等,载体损毁、信息缺失现象严重,完整性和安全性得不到保障,更加无法得到有效利用。通过数字化抢救、保护电影胶片档案,实现再生性保护和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延长其寿命事不宜迟。
近年来,江苏华夏电影胶片修复技术有限公司致力于电影胶片档案数字化的研究与应用,已取得相关专利32项、软件著作权16项,三个档案科技项目被国家档案局立项,服务于国家档案系统、省部级行政单位、各部属高校、金融行业、影视行业等,相关理论和专业技术已得到业界和市场认可。
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迎来了电影胶片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重大突破,华夏公司应邀与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江苏省档案馆联合起草了《电影胶片档案数字化规范》,2021年列入档案行业标准制定计划。市档案馆强化指导与服务,多年来致力于打造高品质电影胶片档案数字化修复高地,得到上级档案部门的高度肯定,2023年3月,受邀加入起草组。
因时而进,因势而新。《电影胶片档案数字化规范》提出电影胶片档案数字化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各工作环节的管理、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馆(室)、数字化外包服务机构和其他电影胶片档案保存机构,为抢救保护电影胶片档案提供“强心针、营养剂”,为推动全国电影胶片档案数字化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和方法。如皋市民营企业、档案馆参与其中,为推进全国档案信息化进程、推进全国档案事业全面高质量发展进程,贡献了如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