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长三角

首页>新闻频道>聚焦长三角

南京:可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交汇点讯 5月11日,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获悉,南京市正式出台《南京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简称《方案》),除了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外,重点提及南京将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这标志着南京市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方案》主要包括: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南京市实际,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明确筹建方式。除政府提供划拨用地集中新建外,可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

  确定供应范围。优先供应最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再逐步扩面至整个工薪收入群体。

  强化供后管理。明确保障性住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每个申购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刘霞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365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