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增强学生用“典”维权意识,构建和谐文明校园,日前,蒙城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魏雯走进双涧中学、李寨中学,为同学们送上一堂丰富多彩的法治课。
“未成年人是否包括未出生的胎儿?”“8周岁以下、8-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课堂上,检察官根据同学们的年龄和认知程度,围绕民法典有关法条规定,以高铁霸座、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等热点案例入手,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地向学生讲解了关于继承权、监护权、隐私权等法律知识,让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趣味十足。同学们积极参与,在活跃的氛围中充分认识到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规定。
课后,检察干警向同学们发放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手册,鼓励同学们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播一粒法治种子,育一方法治心田。此次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加深了同学们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对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有益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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