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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边违法倾倒两年未整改 泰州泰兴两级政府被通报

   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6月11日,生态环境部通过官微发消息,对江苏泰州泰兴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长江岸边违法倾倒数万吨污泥事件“两年未整改”进行通报批评。环境部明确,问题“不仅没整改,而且污泥堆积量还大幅增加”,点名批评当地政府2年前的整改承诺成“一纸空文”。

  据生态环境部通报,两年前,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多个信访举报泰州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违规堆放污泥;由于堆放污泥之处就在长江岸边,且该处理厂接纳大量化工企业废水,污泥成分复杂,应按危险废物处理,直接威胁长江水质安全,环境风险突出。

  环境部称:当时作为重点案件转办地方整改,泰兴市政府2016年8月即反馈,污泥池已经停止使用,“并公开承诺2016年11月底前启动污泥规范化处置。”

  时隔2年,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启动,本着对重点案件“盯住不放、一查到底”的要求,督察组人员再次深入现场摸排情况,发现问题不仅没有整改,且污泥堆积量还大幅增加。据悉,此轮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中发现,两年过去,泰兴市不仅没按照承诺进行规范处置,且放任滨江污水处理厂继续非法倾倒污泥1万多吨,致使污泥堆放量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的2.3万吨增加到约4万吨。

  生态环境部用“变本加厉”一词来形容上述行为,并认为此举给周边环境和长江水质安全带来巨大威胁。“泰州市人民政府没有将该问题纳入整改方案,泰州市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查处反馈报告中的承诺成为一纸空文。

      (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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