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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陵:多措并举,架设师德师风建设“立交桥”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争做新时代的“四有”好老师,这不仅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的殷切希望,也是对“人师”涵义的最新注解。泰州市海陵区坚持以“德为人先、学为人师、行为规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强化师德教育,不断提高师德水平。

  加强理论学习,树立师德典型

  泰州市海陵区坚持理论先行,突出典型树德,大力宣传新时代广大教师阳光美丽、甘于奉献、改革创新的新形象。

  认真开展理论学习,时刻绷紧师德之弦。以学习《教师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等为重点,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

  选树师德典型,涵养教育情怀。认真做好师德模范、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每个季度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推选“师德之星”“教学之星”“仁爱之星”“阅读之星”;通过“海陵智慧教育”以及海陵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认真做好“四有”好老师团队建设,将教师团队建设成“师德师风典范、教师育人示范、教研科研模范”。泰州市海光中心小学教师团队入选省“四有”好教师重点培育团队。

  持续做好师德师风宣讲。紧扣“立德树人正师风,争做‘四有’好教师”这一主题,增加宣讲人员,扩大宣讲范围,不断推出师德模范,树立师德典型,讲述身边人、身边事,弘扬师德师风正能量,塑造海陵教师新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认真讲好“教师妈妈”的故事和“我的教育故事”,进一步强化教师职业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严守师德底线,规范从教行为

  海陵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塑造为人师表、依法治教、廉洁从教的行业新风,促进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规范教育行为,对有偿家教、社会兼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规现象坚决杜绝、严肃查处。

  定期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通过校园网站、宣传橱窗、新闻媒体等大力宣传和弘扬品德高尚的先进典型人物。始终保持对有偿补课等违纪行为“零容忍”高压态势。区教育局和各校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师德举报电话、设立师德举报信箱,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师德建设的监督和评议。

  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各基层学校以校级干部联系中层干部和党员教师、中层干部和党员教师联系普通教师等形式,经常性了解全校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对全体教师进行经常性提醒和教育,从而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全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三级承诺制度要求,对从事有偿家教等违规违纪行为经核查属实的,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绩效工资等津贴、师德考核不合格、调离原工作单位、调离教学岗位等处理,同时取消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所有荣誉奖励。

  建立长效机制,严格师德考评

  海陵区建立师德建设工作责任制。学校是师德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学校一把手是师德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都把师德建设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做到规划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创新师德建设工作思路,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严格师德评价考核。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完善师德考核制度,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教师聘用、评优评先的第一标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督查制度、教师评价指标体系、师德问题报告和舆论监督机制。落实师德师风违规行为惩处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对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师德表现纳入教师考核的主要内容。

  建立教师职业道德监督机制,压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挂牌责任督学将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常规督导重要内容,教育督导部门把师德建设列为教育督导的专项内容,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各校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等形式,积极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

  同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项督查工作的重点和要求,组织开展暑期师德师风建设自查自纠,将暑期师德师风督查、投诉举报受理及师德巡访工作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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