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兴市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成效。2020-2022年度土地供地率达95.26%,闲置土地处置率达100%。近年来,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四获国务院表扬和督查激励,七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自然资源厅表彰激励。2023年被认定为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盘活挖潜优存量
泰兴市实施乡镇工业集聚区提质增效专项行动,通过连片更新改造、规划高标准园区等,推动乡镇工业集聚区集约化、精品化发展。加大“五未”土地处置力度,通过行政推动、空间拓展、市场重组、司法处置、内部挖潜等多种措施,促进“腾笼换鸟”。出台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容积率低限要求,明确在低效土地转让盘活、降低再出让成本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速低端低效企业腾退步伐。上述系列举措,促使全市三年共处置批而未供284宗9493.50亩,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46宗1900亩。位于泰兴市黄桥经济开发区的原石油机械公司用地100亩,因多年开票销售额、亩均税收达不到投资协议约定,2018年底被收回土地使用权,后公开挂牌出让给新项目华诚机电,该项目2019年就已实现开票销售1.26亿元、税收498.5万元。
严格准入控增量
实行项目落户预审制度,推行工业项目落户预审制,明确对拟落户项目在签约前开展综合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分级配置土地要素,灵活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地。推动空间复合利用。鼓励园区、乡镇(街道)利用存量土地建设四层以上带工业电梯的高标准厂房,将高标准厂房建设列为节约集约用地单项奖评比指标内容。近3年建成高标准厂房近200万平方米,2次被江苏省表彰为高标准厂房建设与使用先进地区,位于泰兴高新区泰州远大投资集团新建了一栋六层高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和建设单层厂房相比,节约土地220亩,可以实现8亿元销售,亩均税收达35万元以上。创新探索出让方式,探索标准地出让模式,探索“合同+协议”出让模式,明确所有新供地的项目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与用地单位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优化服务提质量
出台对重大产业项目实行“容缺并联预审”办理的通知,通过承诺时限内补齐材料,从“材料不齐不能办”转变为“边补材料边受理”。出台“成交即交地、交地即发证,三证齐发”实施方案,对征地过程中的相关审批程序同步办理,最终实现“三证齐发”。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将后置事项提前介入,实现审批事项压缩5项,审批环节减少20%,审查材料减少20%,办理时限缩短40%。
全程监管保产量
聚焦实时实地监控和全流程监督,加强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工业项目签约前,先从产业导向、投资产出、节能降耗和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再配置土地要素,三年来,泰兴市每年因产业方向、用地规模等原因被否决或被核减用地面积的约占总供地的20%左右。工业项目建设时,督促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开工、竣工、投产,推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不按约定开竣工或达不到投资强度、亩均产出等指标的,采取多种措施,倒逼企业加大投入。工业项目竣工后,开展投入评估,评估项目总投资额、亩均投资强度等情况。工业项目运营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对项目业态、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开展全面评估。对达不到预期的限期整改,减少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限制用地手续的办理,有效确保土地科学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