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着力探索用法治思维、法治路径推进历史文化保护,相继出台《泰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和《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把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上升到法律层面,增强保护的刚性,守住文化根脉,让城市的底蕴更加深厚。
目前,泰州市形成了2个历史文化名城,3个国家历史文化名镇,50个江苏省传统村落(包括4个中国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体系。2019年10月,蒋庄遗址、兴化垛田被列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全市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5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06处。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泰州段、古运盐河文化带保护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兴化垛田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为加强垛田保护,传承和弘扬垛田传统农业文化,推动垛田永续利用提供法治保障。
近年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融合度日益提高,为名城名镇的开发利用提供了广阔空间。泰州市强化《泰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的法律规范作用,同时依法科学规划,整体布局,积极推动包括“凤城河历史文化核”在内的“一轴一核三极三城”建设。当前,泰州市正全力推动“一轴一核三极三城”建设,其中的“一核”就是“凤城河历史文化核”,“凤城河历史文化核”作为城市发展布局的重要方面单独列出,这是泰州市加快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战略决策。
泰州市提出要以地方立法为保障,进一步“挖根”,深挖泰州自古以来的历史文化,以呈现泰州真正的自然禀赋;进一步“护真”,注重原汁原味,保护不同历史时期文化遗产的原真性;进一步“传神”,彰显历史文化遗产的生态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文化价值。
泰州市强调依法扎实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更新行动,将名城保护与城市更新相结合,实现渐进式保护更新。推进历史街区整治提升,推进海陵区五巷—涵西街区、涵东街区、城中街区和兴化市北门街区整治提升工程,进一步挖掘文化内涵,丰富项目业态,优化运行质态,重现历史繁荣景象和繁华风貌。
泰州市推进历史地段更新保护,坚持小尺度、渐进式推进实施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加快实施草河沿线、历史街区千米慢行步道更新项目,八字桥—十胜街二期工程、钟楼巷历史地段微更新工程和升仙桥风貌区综合更新工程,确保年内面貌焕然一新。开展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遴选出10处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完成测绘建档工作,加强文化保护传承,并出版《泰州老地图集》《泰式民居》《留住乡愁——泰州市镇村历史遗存档案》系列文献,填补泰州历史文化研究方面的空白。
泰州市在做好地方立法的同时,坚持做好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近年来已组织多次关于地方立法的代表视察和专题检查活动,督促政府职能部门统筹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和活化利用文章,让历史文化焕发新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