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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取消 行政事业性收费子项目23个

  中国江苏网8月28日讯 (记者 殷雯)昨天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市区部门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目录。市政府秘书长王群通报相关情况。

  本次清理,共涉及市级机关36个收费部门(单位)540个子项目,共取消、免征、暂停、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子项目95个,取消政府性基金子项目1个,另减免11个与市区工业项目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实施后,市区每年可减轻社会负担约6500万元。

  本次清理范围,包括泰州市区(含市直、海陵区、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收取的涉及行政管理类、证照类、鉴定类、教育类、考试类等收费项目及标准,废除所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工本费、手续费等收费事项。

  王群说,按照“项目最少,收费最低”的目标要求,此次审核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本着四个原则,即全面清理、无据取消、合理降低、规范运行的原则;收费标准有幅度按下限标准审定的原则;收费标准与周边城市比就低审定的原则;执行省、市同一收费项目优惠政策,收费标准就低审定的原则。

  本次清理,共涉及市级机关36个收费部门(单位)540个子项目,并对国家、省去年以来取消、暂停、免征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回头看。

  取消的23个收费项目,包括自行车(含电动助力车)牌照费、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海陵区婚姻登记费(含证书工本费)等;免征的31个收费项目,包括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户口簿工本费等。取消、免征的收费项目实施后,可减轻社会负担3500多万元。

  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中,市环卫处收取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单位负担部分收费标准从4元/人·月,降为3元/人·月,全年可减轻市区企业负担近600万元。

  “在清理审核的基础上,编制了《泰州市区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近期将向社会免费发放。”王群说,《收费目录》正式发布后,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自立项目或提高标准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关于清理收费工作,下一步还有哪些安排?

  ■ 延伸阅读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缪云忠: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控制会费缴纳上限。目前,市区会费收取随意性大,部分单位会费收取金额过高。下一步,将由民政局牵头,对会费收取设定上限,使会费收取更合理、规范。二是降低依托政府职能的中介组织收费标准。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市区依托政府职能的中介组织收费进行清理,其收费一律不超过国家、省标准下限的50%,没有标准的由物价局牵头核定成本后重新确定收费标准。

  清理后,政府监管部门对相关收费单位有何要求?

  市物价局局长宗长银: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布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并在收费场所按规定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收费单位收取未经公布的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一律拒绝支付。

  收费单位要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对此次收费清理涉及的相关收费单位,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已进行调整的,须在8月31日前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新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要规范开票行为。收费单位要按照法定依据,逐项填写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不得随意合并票据中规定的收费栏目,否则视为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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