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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5月15日讯 泰州市兴化男子沈某与情人见面时,被妻子发现,沈某急于脱身,驾驶自己的宝马740轿车要走,妻子拽住汽车车门,沈某仍开动汽车,妻子被拖行10米后摔倒在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昨天上午,兴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伤害案。令人意外的是,在上午的庭审现场,沈某几乎全部推翻了他原先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沈某辩称,当时之所以如此供述,是被公安机关疲劳审讯所致。 江南时报见习记者葛剑桥 妻子被丈夫开车拖行10米 倒地受伤抢救无效死亡 这起意外发生在去年9月8日。根据兴化检察院起诉书,42岁的沈某,初中文化,经营一家不锈钢制品公司。当天下午2点,他到兴化市戴南镇戴南中学北侧路口的尚美世家店,与情人郑某商谈房子装修事宜,被其妻发现。妻子与沈某发生争执,阻拦沈某离开,要求沈某当场说清楚。沈某则要求妻子“回家再说”,沈某驾驶宝马740轿车欲单独离开。妻子打开副驾驶室车门并拉拽住汽车,沈某仍开动汽车,妻子被拖行10米后摔倒在地,后沈某开车将妻子先后送戴南人民医院和姜堰人民医院抢救。妻子王某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5点30分死亡。经鉴定,妻子王某因颅脑损伤死亡。 而据现场目击者称,沈某和情人郑某相见不久,王某就骑着摩托车赶到了。“男的跟女的讲‘有什么事回去说。’女的说‘不行!’男的说‘你不走我走。’”该目击者还说,“男子随后发动了车子,女的抓住了车门。车子开出去10多米后,女的掉了下来,头先着地的。”男子听到后面叫喊声后,迅速调转车头,将受伤的妻子抱上车送医。但其妻经抢救无效死亡。沈某归案后,其供述与兴化检察院起诉书内容一致。 庭审现场出“意外” 被告推翻之前所有供述 沈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去年9月9日被兴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3日,兴化市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对其逮捕。 昨天上午9点,兴化市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受害人家属、被告家属等数十人到场旁听。公诉方兴化检察院与受害者方一起出庭。 让人意外的是,庭审现场,沈某就其先前在公安机关的所有供述进行翻供。沈某说,他当时发动车子离开时,并不知道妻子拽着车门,妻子倒地后他才知道的。当时之所以那样供述,是被公安机关疲劳审讯所致。沈某被疲劳审讯这一点,得到了作为公诉方检察院的确认。公诉方称,通过调查,沈某在被公安部门连续审讯的48个小时内,只在审讯椅子上休息了90分钟。 庭审现场,公诉方这样的“确认”,遭到了受害者一方的质疑。此外,当初公安机关认定沈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后被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也被死者家属认为“太轻”。 一名受害者家属接受记者采访时情绪激动地说,公诉方“站到”被告的立场,“代行”被告律师的职能,让他们家属实在想不通。但这名家属称,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沈某到底有没有犯罪,相信法律自有公道。 由于案情出现反复,加之案情重大,当天上午庭审现场,兴化法院并没有对该案进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