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29日讯(记者郭一鹏通讯员张伟)去年10月份,孙红和朋友一起外出 吃饭,因为还在学驾照,孙红想在路上“练练手”,朋友便把车让给她驾驶。孙红驾驶车辆沿宝塔桥东街由东向西行驶时,当她看到车辆右前方有一对夫妻在往前行 走,慌乱之下,车头右侧不慎将那名女士撞倒在地,对方胸腔遭到车辆碾压。由于内脏受损,经过3个月的抢救治疗后,这名女士还是不治身亡。 交警六大队交警表示,孙红在这起事故中不仅要承担全部责任,而且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由于孙红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而被 撞女士在抢救期间花费的81万余元医疗费,将全部由孙红承担。此外,孙红还将为此承担70余万元的死亡赔偿费用。这起事故中,除了孙红将面临法律的惩罚 外,朋友因明知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仍然把车辆交给她驾驶,这一行为同样触犯了道路交通法,将面临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文中人物为化名)
原标题: 学习期驾车上路“练手” 无证驾驶致路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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